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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丹枫,她的阿爹说,枫是一种高大的乔木,叶子是心形的,一到秋季就会从绿色变成了黄色,再渐渐变成了红色,到了深秋时节经过了霜露后成了最绚烂的颜色,美得惊心动魄,人们把那个时节的枫叫做丹枫。
可是,后来她的师傅告诉她其实丹枫是不吉利的,意味着尽头。
即将来临的冬季会带走了那些已经红透的枫叶。
昭蜀的帝都有大片大片的枫,她的阿娘幼年的时候长在那里,她常常和她讲帝都的枫,讲帝都的永安街,讲帝都的鸳鸯湖。
还讲昭蜀年轻英俊的王。
讲有一次在在上元灯节母亲牵她的手去观看十里长街的灯,无意中她手中的橘子掉落了下来,她挣开了母亲的手去循着橘子而去,最后,橘子落在了红红的地毯上,她想去捡回了她的橘子,可那些侍卫们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开始哭,那橘子她一直舍不得吃,然后,长相英俊的男子穿着如云彩般的华丽衣衫俯下了身体,捡起了橘子,再从身边的精美的盘子上拿了一个更大颜色更漂亮的橘子,男子把两个橘子放在了她的手上,用好听的声音同她讲,小妹妹,一个变两个了。
后来,阿娘得母亲告诉阿娘那个给她橘子的男子就是昭蜀的王。
讲这一段时阿娘总是讲得津津有味。幼小的她也听得是津津有味。阿娘讲这些时神情太愉悦,语气太过于骄傲,所以,丹枫也幻想着,祈祷着邂逅着昭蜀年轻英俊的王。
后来,她常常在想是不是她的祈祷太过于虔诚了,所以,上天终于把他送到她面前来了。
“这是我的女儿,丹枫,乌玛丹枫!”族长在介绍自己的女儿神情是骄傲的:“我想,她可以帮到你们。”
“我还听丹枫说她在路上遇到了小麻烦还是各位帮忙解决的。”
青萝在心里低叹,缘,真是妙不可言啊!
笙歌脸色有些难看,青萝走了过去。拉了拉丹枫的手:“你不是叫我姐姐么?那么,姐姐请帮帮我们好不好!”
这样的丫头通常是吃软不吃硬的,青萝尽量温言软语。
“嗯。。。”丹枫瞄了瞄青萝,手指向笙歌:“我要他对我赔不是,不为什么只是因为我喜欢,我还要他叫我姐姐,姑奶奶我会考虑看看。”
当然啦!赔不是是赔了,姐姐也叫了,姑奶奶也叫了,再众目睽睽之下。被叫姑奶奶的人终于满意了,手一挥,好了,我答应你。
因为天色已晚,他们只能听族长的安排在他家住下了,当晚,不丹族人把他们认为最好的食物送到了族长的家里,表示他们对于昭蜀来的客人的欢迎。
那一晚,青萝觉得那是她迄今以来吃的最丰盛的一顿晚餐,有野菜,有鸡蛋,有鱼干,有鸡汤。。。。。
它们把饭桌摆得满满的。
族长家的院子是用篱笆围起来的,院子里有鸡,有鸭,有山羊,有猴子,有小白兔,还有多嘴的鹦鹉。还有一些青萝叫不出名字的。
令青萝感到惊奇的是这应该是一个会很容易会造成鸡飞狗跳的场景并没有在这些小东西身上发生,似乎他们还相亲相爱。
这不丹真是一个有趣的部族,不,也许该说是充满了灵气的部族,昭蜀的书中记载,不丹千百年来一直与陆上的动物为伍,更有称不丹族人的祖先曾与老虎同眠。
不久前,青萝还看到了族长在大厅上和那只金丝猴说话,他趴在它耳边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只金丝猴乖乖的待在了一边,不再逗弄那位娃娃脸侍卫了。
“老师,它们很有趣吧!”笙歌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她的身边。
“嗯!很有趣!”青萝点了点头。
笙歌把青萝拉到了一边,让她在院子的台阶上摆着的椅子坐下,自己蹲下了身体,二话不说就脱掉了她的鞋子。
“不用。。。。小楼,我真的没事。”青萝不自然的收了收脚。
没有理会她,而是更紧得捏住青萝的脚,拿出了从族长给他的药瓶,倒了一些在青萝扭到已经有些红肿的地方。
手轻柔的覆盖了上去,推拿着。
“这药是我向族长讨的,他教我用药的方法,说照这样的方法明天就会好的,老师,疼么?你若是疼的话就告诉我!”
他的动作轻柔,声音低沉,有如催眠。
着魔似的,青萝伸出了手,落在了他的头上,他微侧过头,浅浅一笑,暖暖的,似是春风拂面。
那笑容惹得青萝心里莫名的酸楚。
那笑容也落入了推开篱笆门走来的闽闰月的眼里一阵恍惚,凝神,站住了。
在院子里种着一株桃树,枝头上的花开得很缤纷,微风下,偶尔会有花瓣掉落,在逐渐暗沉的天色下宛如飘雪。
那两个人就坐在桃花下,一个人低着头,另一个人微昂着头微笑,那挂在屋檐下的桐油灯把周遭景物映的明明灭灭,更是让桃树下的一男一女宛如画中人。
那画面看得闽闰月一阵心惊肉跳。
那半蹲着地上的少年好像一瞬间长大了,长成了具有很强侵略性的男子,不由自主的闽闰月想起了他那些看似不经意的行为。
每当青萝来找他时,小姜总是跟着他们如影随形,不到一会就有人来报殿下有事找李先生。
每当他和青萝靠的比较近的时候,他总是会很适当的插了进来,把青萝和他隔的远远的。
每当他到轩朱园找青萝时,那里的人总会回答他李先生和殿下现在有事商量,可他明明刚刚看到他一整天都和昭陵王呆在一起。
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
起初他以为这只是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时光里对身边极亲近的人形成的一种依赖与占有欲,现在想想也许不那么简单了。
这样的想法使得闽闰月一阵不安,强压住那种不安,闽闰月叫了一声,阿萝。
迅速的,笙歌把青萝的叫藏在了裙摆之中。
“脚还没有疼么?”闽闰月矮下身体,想看看青萝脚扭伤的地方。
“不用了!”笙歌挡在了他的面前,表情不悦:“刚刚我已经给老师上好了药,不牢闽侍卫官费心了。”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尴尬。
篱笆门再次发出“咯吱”一声,丹枫卷着袖口,拉着一只大家伙过来了,那大家伙是一只张的黑不溜秋像狗又像狼的动物,体积很大,有一个六,七岁孩子那般高。
她气冲冲的来到了笙歌的面前,站在了台阶上,这下,几层高的台阶使得她可以居高临下。
“小白脸,我阿爹说你是昭蜀的储君这可是真的!”她一张脸气鼓鼓的。
笙歌挑了挑眉头:“这有什么问题么?”
“有问题!”丹枫觉得很伤自尊:“至少,咱们也同甘共苦过,没理由让阿爹来告诉我。这样让我在阿爹面前很没有面子。”
“让你很没有面子啊?”笙歌一副极内疚的样子:“是我对不住姑娘了,那好,我来重新自我介绍,我叫楼笙歌,是昭蜀的三皇子,王为了表示昭蜀的诚意特意让我亲自来的。这样,姑娘可满意了。”
“还有,我猜,你阿爹还不知道我叫楼笙歌,你不妨把这样告诉他,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帮你挽回一点面子。”
此时笙歌所表现出来的自然流露有属于和他年龄相符合的性情,带着一点点的痞气,一点点的轻浮,一点点面对着异性自然而然的嬉闹。
这两个人还应了那一句,不是冤家不聚头。
不是冤家不聚头呵!
闽闰月掩着嘴笑了起来,这姑娘真是可爱的很。
闽闰月的笑让丹枫恼羞成怒:“好啊!楼笙歌,你还把本姑娘当成孩子来耍了,乌玛,扑倒他。”
还没有等大家弄清楚乌玛是谁,笙歌就被那只站在丹枫面前的大家伙给扑到在地,闽闰月一下子窜了过去,生生的把那大家伙从笙歌身上拽了起来。
刀已经架在了丹枫的脖子上:“姑娘,你太放肆了!”
闽闰月的口气似是把丹枫镇住了,她纳纳的辩解:“我。。我只是闹着玩的。”
青萝来到了笙歌面前帮他整理衣服,那大家伙抓乱了笙歌的衣服,笙歌向闽闰月挥了挥手,示意他算了。
瞧着笙歌,丹枫扯了扯身边的那大家伙,干笑:“这是我弟弟,乌玛!”
见没有人理她,她自言自语:“乌玛是我很小的时候从山下捡来的,那时它还是小不点,可怜兮兮的,我就把它捡回来认它当我弟弟了,我阿爹说它是一只狼犬,养着养着就这么大了,说也奇怪,小时候它是灰色的,长大后就变成纯黑色的了。”
纯黑色的狼犬青萝倒是没有听说过,甚至在那些读过的书中还没有记载有关于纯黑色的狼犬,不由好奇的多看了那大家伙几眼。
正好,那叫乌玛的狼犬也正在看她,极黑的眸子。
山间流动的风扑面而来,不知怎么的,青萝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竖立了起来,带着毛骨悚然。
当丹枫带着乌玛离去时,青萝后知后觉。
刚刚,她用的是看字,明明是一种动物为何她会觉得它也在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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